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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重庆理工大学聘请长期外籍专家补充管理办法》
创建日期:2013/12/03 作者:

重理工[2010]206

为加强外籍专家的管理,提高引进国外智力的效益,进一步完善学校长期外籍专家的聘请工作,并充分保障外籍专家的合法权益;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现对《重庆理工大学聘请长期外籍专家管理办法》的相关条款作如下补充规定。

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

该规定适用于享受我校从事专业教学科研的外籍专家。

第二条 聘请及管理原则

(一) 学校对所有外籍专家实行聘用制,按合同管理。

(二) 聘用外籍专家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。

(三) 对学校过去聘用的外籍专家,在原合同到期前仍按原合同执行,并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管理;在原合同到期后,归口www.188sb.com管理。

第三条 聘用程序

(一) 外籍专家向聘用部门提出工作申请。

(二) 聘用部门进行考核,并提出是否聘用的意见;同时与拟聘用外籍专家协商并确定其聘期内工作职责(包括年度教学、科研工作量等的量化要求),提出相应职称等级的建议意见,填写《重庆理工大学外籍专家聘用审批表》并报www.188sb.com。对续聘外籍专家,需同时报送《重庆理工大学外籍专家年度工作考核表》。

(三) www.188sb.com组织专家进行审核,对被聘请的外籍专家的工作职责、相应职称及待遇进行审查,提出是否聘用的意见及工资待遇方案,报校领导审定。

(四) 校领导审定后,由www.188sb.com代表学校与外籍专家签订工作合同和进行管理,并为其办理外籍专家入境签证、外籍专家证、居留许可证等相关手续。

第四条 薪酬待遇

(一) 外籍专家实行协议工资制。其工资构成为:基本工资+绩效工资。

1. 基本工资的核定标准(参照重庆理工大学教师的职级和工作职责,确定基本工资)

2. 绩效工资=课堂教学工作酬金+非教学工作量酬金(课堂教学工作酬金、非教学工作量酬金标准按我校同等职级的教师的计酬标准执行)。

(二) 薪酬发放

1. 受聘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工作职责完成教学和科研等工作,若在聘期内未能完成相应工作,聘方将在聘期考核后按协定标准扣除受聘方的绩效工资。

2. 学校严格对外籍专家进行考勤管理。外籍专家旷工一天,停发基本工资1个月;旷工2天停发2个月;旷工3天及以上以此类推。外籍专家事假,基本工资按实际工作日计发。外籍专家病假,3天以内,基本工资照发;4天以上,从第4天起按实际工作日计发;30天以上的将终止合同。

(三) 外籍专家在聘期内考核合格,学校将提供相应职级的年终奖、教师节慰问金、清凉饮料费等。

(四) 外籍专家的基本工资由www.188sb.com于每月25日发放,绩效工资在合同期最后一个月考核后由www.188sb.com集中发放。

(五) 外籍专家在聘期内学校将购买相应的医疗保险。

第五条 外籍专家的管理

(一) 外籍专家的管理将参照《重庆理工大学教师工作规范》、《重庆理工大学师德规范及其考评办法(试行)》及《重庆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》等规章制度执行,并进行奖惩。

(二) 聘期届满前一个月,聘用部门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聘期内工作职责的要求,及时开展对外籍专家的考核工作,并将初评结果报国际合作交流处。www.188sb.com组织专家审核评议,形成最终考核结果。 考核结果分为: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、不称职。考核标准参照重庆理工大学教学工作规范、师德考核办法、正式职工的年度考核办法执行。

(三) 凡聘期内考核结果为“不称职”、或“基本称职”的外籍专家,学校将按照合同具体完成情况扣除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,并不再续聘。

第六条 本办法从即日起执行。由www.188sb.com及港澳台办负责解释。

附件一  重庆理工大学聘请外籍专家审批表.doc

附件二  重庆理工大学外籍专家年度工作考核表.doc